2007年11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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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全国将开展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
吴晶

  我国将在河北、辽宁、黑龙江等9个省份的部分地区,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,此举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,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,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。
    据介绍,试点工作要研究解决三项重点问题:一是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。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,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,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,聘请的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。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。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开中药饮片处方。三是防止中医坐堂医诊所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“大处方”和误导、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出现。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,情节恶劣的吊销执照。